附件3: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重点项目要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发挥中青年学术骨干的作用,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课题)、国家973前期研究项目(课题)以及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获得资助(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3年度重点项目申请。
3.申请重点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申请者和项目组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2.鉴于重点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
重点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以自愿为前提且申请人须符合一般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如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时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如未填报一般项目申请书,视为申请人不同意转为一般项目。该一般项目申请书的题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与重点项目申请书完全一致,简表及正文内容应按一般项目要求作适当调整。
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时填报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则视为申请的是重点项目并且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项目数按1个计。
三、研究期限:4年。
四、资助强度:
全额资助项目:30-4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
联合资助项目:30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万元,依托单位资助10万元(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五、2012年度资助情况
重点项目申请478项,资助率为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