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男性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未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主持青年基金项目:
正在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且2012年9月25日前未能结题的。
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获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资助(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3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和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三、研究期限:3年。
四、资助强度:全额资助5万元。
五、2012年度资助情况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1899项,资助率为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