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劳社保局丽人社〔2011〕76号文件精神,请未到退休年龄的占编离岗人员(含内退、停薪留职等)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医院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丽水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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