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配送充装服务
竞争性议价公告(项目编号:2026-30-Y)
根据医院临床、手术、急救及科研用气需求,现对医用气体(含瓶装氧气、二氧化碳、氮气、氩气、高纯氩气、乙炔、高纯乙炔、高纯氮气、液氮、二氧化碳混合气等)的供应、配送、充装、应急保障及质量追溯全流程服务进行竞争性议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公告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止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竞争性议价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医用气体供应配送充装服务 | 2年 | 22万元 |
服务范围:覆盖全院各用气点位(含临床、手术室、ICU、急救、科研等),确保持续、稳定、安全、合规供应。 | ||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1. 全流程服务:包括气体供应、钢瓶充装、运输配送、应急保障、质量追溯等。
2. 气体质量标准:
(1) 医用氧:符合《中国药典》(最新版),纯度≥99.5%;
(2) 二氧化碳:纯度≥99.99%;
(3) 医用氮气:纯度≥99.99%;
(4) 其他气体(氩气、高纯氩气、乙炔、高纯乙炔、高纯氮气、液氮、二氧化碳混合气等):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纯度及安全标准。
3. 钢瓶与安全要求:
(1) 充装压力不得低于规定压力;
(2) 瓶身须粘贴医用氧合格证;
(3) 钢瓶使用年限符合医用钢瓶相关规定,年检有效期≥3个月;
(4) 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
(5) 瓶嘴、阀门无破损、无歪斜;
(6) 瓶体颜色正确、鲜明,字迹清晰、规范。
4. 应急与追溯:
(1) 具备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临床不间断用气;
(2)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可追溯气体来源、充装记录及配送信息。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参与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证件: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医用气体或相关业务);
3. 气瓶充装许可证;
4. 移动式压力容器许可证;
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六、议价方式
本次采用竞争性议价方式,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报价、应急保障能力及资质符合性综合评定。
报价须包含气体费、充装费、配送费、钢瓶检测及维护费、税费等全流程服务成本,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价。
七、响应文件提交
1. 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7:00止。
2. 提交材料:
(1) 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服务方案(含配送计划、应急保障预案、质量追溯办法);
(3) 报价单(分项列明各类气体单价及合计年度预估费用);
(4)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如有,优先提供三级医院服务案例)。
3. 提交方式:
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5日17:00前将议价文件密封送交到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丽阳街1188号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6号楼809采购中心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118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议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仅接受纸质标书,允许现场递交或邮寄。选择邮寄方式的供应商须确保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邮寄地址与递交地点相同
八、其他说明
1. 本公告为正式议价邀请,供应商提交材料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有服务及资质要求。
2. 医院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包括气瓶充装站、运输车辆及追溯系统)。
3. 服务期内如出现断供、质量不合格或安全事故,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一、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957091601
业务咨询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18957098993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11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