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丽委办[2010]26号《2010年建设“法治丽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三甲”医院的战略目标,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法治为民为本质要求,进一步扩大民主,健全法制,不断提升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
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学习,并通过参加党校培训,集中夜学和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本领。
二、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建立和落实医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法治咨询;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核,坚持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和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考察、任免、奖惩依据之一;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在院领导班子会议中,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创新学法形式,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式、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医院工作的总目标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通过专题讲座、《医苑报》、医院网站和宣传橱窗等媒介,普及法制宣传教育;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学习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2010年全院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内容是:《2009年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辅导读本》、《侵权责任法》等,邀请医院法律顾问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辅导和培训,并作相应考核;开展全院青工技能竞赛,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作为理论考核内容之一,强化年轻职工的法律意识;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咨询日活动,切实解决广大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充分利用“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载体,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